萬壽菊

 

 

 

 

 

問題與抱怨

 

 

很多人,明明是已婚身份,但卻會背著另一伴,去劈腿,去外遇,
也常常的換妻(夫)成功,讓人覺得,像這樣的事情,根本就沒有是非對錯,
當然,婚姻有法律的保護在,只是還是有很多人,也不在意呀...
甚至事後,才在表示,自已很過意不去,(搶了人妻(人夫))
那有什麼意義?

 本來就知道對方是已婚身份,還不止步,事後說的過意不去,不是很令人覺得虛偽嗎?
 

 

 

 

答案雖沒獲得網友青睞,但是觀念傳遞應該是必要的 

 

是非對錯??
怎樣算是? 怎樣算非? 對錯又要怎麼分?

其實都是立場跟觀點的問題?
你站在怎樣的角度看事件
那個事件的是非就隨著你的角度而改變,
以法律的立場言
已婚外遇有法律上的責任
法律是一種限制, 只是想相安無事而設計出來的制度
但是以天性而言
男歡女愛本來就是上天賦予的本能
誰又能那麼精準的控制感情

說非的是在法理的立場,
說是的是站在情理的立場

所以夫妻相處不是以是非對錯作為維繫的基礎
而是以感情及愛作為維繫的根本
互相都要努力去做吸引對方的動作
而不是抱著""你就我的""的觀念去維持婚姻關係
夫妻相處不來了
卻因婚姻關係而痛苦
那往外發展各自生活也不失為解決的方式

那有人就是天生花蝴蝶
不幸跟這種人結婚了該如何
有的人一輩子在那邊哀嚎受創
有的人見情況不對趕快處理掉

不是是非對錯的問題
是你怎樣面對/怎麼處理的問題
也沒有所謂虛偽,
他很誠實面對自己要外遇要衝動或是被吸引的感覺
而寧願冒法律的責任
也是很直率的去愛

過意不去的是法律層面的思考
搶不搶, 那是對非外遇方的感受
外遇的兩個人應該沒有搶不搶的問題
而是男歡女愛的問題

是非對錯會因時空背景而改變
重點是你怎樣讓你的另一半不想外遇或被外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莫林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