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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之後就是小朋友,
照片中是我兒子女兒外甥,現在大多讀大學了
人手一支麥克風, 也自得其樂
婚姻基本上是人設定的一種規則跟籓籬
作用是用來宣示主權
向外人宣示
某某是我先生 , 某某是我老婆
旁人不得使用,
進入婚姻, 雙方可以光明正大互相使用, 旁人無權多話
婚姻是合法且強制的同居
同居是你情我願的共同居住, 雙方自願的互相使用
沒有法律保障的婚姻式生活
公開化的程度因時代背景與所在環境不同而不同
最好的走入婚姻方式
應該是互相覺得適合同居了, 才考慮要不要進入婚姻
適合同居(共同居住) 是建立婚姻關係的基礎也是前提
且在要不要繁衍後代等等都要取得共識
很多人考慮婚姻只以愛不愛為考慮主體要件, 這是很危險
生活智慧沒有高低, 只有互相適不適合, 適不適應
互相適合且互相認同
改變調整的步調要能夠溝通整合
這樣才能永久
很簡單也很難
現在婚姻採登記制
跟房子車子是一樣
有登記才算數
但車子房子沒有思考能力
而人會思考/..會轉變/..會要求
所以除了物權所有的宣示以外
互相的用心才是長久維持之計 (心的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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