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翠米茶""花, 其實很像塑膠花
建物使用執照上 都會載明些什麼項目


一般沒有地下室的公寓
應為要檢討 ""法定停車位""的問題
所以通常都把一樓是內申請為車庫
或者有一部分為車庫, 一部分會登記住家或店面
所以你要去查你的使用執照
看使用執照上除了登記停車使用外
有無另外登記住家或店面
如果有就可以申請營登
如果沒有就沒辦法
但因為一樓面積一定會比車位大很多
應該是會有住家或店面的登記才對
除非很多車位面積都檢討在你的房子內
很多透天店面也是一樣
車位檢討都會放在一樓室內, 一半車庫一半是店面
除了使用執照可查外
原先的建築藍圖也會標示
如果都用在車位面積的檢討裡面(法定停車位不能少)
那要變更會很難
查原先的圖面, 如果有標示車位以外的用途
而使用執照沒登載
那就可以申請""使用執照""變更
就有機會可以做營登了







公寓大廈的一樓空地
通常都是""空地比""所留下的土地
所以產權會是屬於所有住戶持分
如果有""約定專用""
一般都會另立""使用權證明書""
或是在合約書內註明
再不然會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同意紀錄""
至於公家機關是依當初申請方式登記
所以你可以到地政機關申請""測量成果圖""
或看你土地權狀地號申請地籍圖看看是否有劃歸你們使用
如果以上都沒有
那表示你們只是""違法佔用""有侵權的疑慮
只要有住戶提起異議
你們就必須拆除
如果以上使用證明都沒辦法取得
最妥當的做法是
跟買方說明沒有必然的使用權
且須註明在合約上
買方同意再買
不同意的話另找買主
否則到時候產生爭議
換買方告你違約
你就必須賠償
會得不償失
在中華民國
房地產是屬於登記制
有登記才算數
佔用了就是你的的時代已經不復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