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要同棲同宿同飛是如此不容易



 


以前想說自己知道為什麼要離婚, 就比較能接受離婚的決定,


也比較能在最短時間走出婚姻的陰霾


而知道為什麼要結婚, 則比較能接受婚姻所帶來各種考驗


也比較能經營自己婚姻關係


然而事實上卻不然


離婚後畢竟是一個人的事, 解決一個人的問題就圓滿了


而結婚就複雜多了


即使是信仰相同的兩個人, 行為模式, 思考觀念仍舊會有差異


如何去調適?


如果一方沒有共同生活的概念, 妳怎樣去經營一個家庭?


結婚, 無非是為結婚的兩個人是可以共同快樂, 同甘共苦


無非是相知相惜, 互相體諒疼惜的


如果失去初心又該如何?


如果一方持續自我生活思維, 沒有婚姻是雙人共同生活的考量時又如何?


到底要考驗你什麼


妳是否有學習到什麼?


如果覺得可能連神明都救不了你了, 又該如何?


 


離婚的陰霾來自於覺得被捨棄, 被背叛, 驟然失去原本認定是自己所有


必須重新來過


結婚的陰霾則來自不投契, 無歸屬, 意見的歧異,以及雙方投入度的不均衡


必須用力調整


一般總以為結婚就結婚了, 只有勇往直前


其實每條路都是雙向的


有進場就會有退場機制


勉強生活在一起只有兩敗俱傷


除非雙方有足夠調整的智慧與能力


但要在傷害造成之前


傷害造成以後


再調整已然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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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林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