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提問:

 

前幾天去看了一間預售屋樣品中心,是經由代銷公司介紹的建案 覺得還不錯,

所以有出價,但出價的價格 據代銷說是被建設公司駁回沒成交, 所以 

請問我可以不要經過代銷公司,

直接打電話到建設公司再談價格嗎? 一般代銷與建商之間的協議又是如何呢?

給代銷銷售期間為期大約多久呢? 建商會私下受理這樣的CASE嗎?

或者我可以等代銷撤離後,再打電話問建商餘屋未銷售的狀況嗎?

感謝各位




  • 我是有付訂金的狀況談價的唷,因為代銷說要跟建設公司爭取,結果 過了幾天回答是建商不

    同意而退我訂金!




  • 那也真是奇怪,既然沒達底價不能賣,為何還收我訂金 並且連簽約合約書都讓我先帶回家審閱,還跟我約好簽約日.....



回答:


你不覺得當你付訂金跟拿合約書回去審閱的同時


你的心理已經認定你已經買了這房子了嗎??


 


1.代銷與建商之間都會有銷售契約
   以前景氣好都是簽3個月, 再延簽一期, 也就是半年了
   但最近幾年銷售狀況不理想
   通常都是簽半年再延簽3個月或一期

   主要是代銷與建商都進入長期配合狀態
   讓代銷虧錢對建商也不見得有利, 所以現在期約都比較長

2.通常建商簽約給代銷
    在合約期間即使是建商賣出, 也是要算服務費給代銷
    所以建商不必自找麻煩, 給代銷處理就好
    在不足底價的部分代銷也要分攤
    如果是建商自售, 低於底價要自行吸收
    所以建商通常不會在合約期間自售
    當然也會有例外狀況,  因為建商基本上也是以房子賣出為主
所以你不妨嘗試一下看看 

3. 其實能不能賣, 你出價的時候應該就已經知道
跟你收訂金, 只是留住客戶的策略
    畢竟有出價就是準客戶了,
    價格是可以再談的
讓你有要買的心理, 感覺再好些,
     可能你就會願意加價再買了,
     給你看合約書也是為成交做準備]
契約審閱在簽約之前是標準作業
不逼你當下看合約當下簽約是有良心的代銷及建商

4.  收了定又退給你
表示這個價格確實離底價或建商願意放的價格有距離
不得不先退給你 (怕你擔心錢會不會被坑掉, 退錢是標準
流程, 避免客戶之間的誤會)
再找機會跟你議價

5.  建商通常會尊重業務現場的決定
所以你直接找建商談, 應該都會請你再回到現場
但是你可以表現你真的要買的誠意
 通常建商都會交代現場價格再讓一些(底價喔不是你出價)  

如果你對這房子真的很喜歡
建議你再回去添個價
並告訴代銷很不夠意思, 收定了又約日簽約卻又退
真的你們賣房子很不夠誠意
並讓代銷先說可以賣的價格(通常這時候真實底價會出來,
因為你已經展現很足夠的購屋誠意了, 有時候是感覺的問題)
然後再殺一些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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