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米茶""花, 其實很像塑膠花






建物使用執照上 都會載明些什麼項目


基本上土地有所謂""使用分區""的限制
申請建照時
會依土地分區規劃不同用途的房子
如商業區可以蓋商業大樓
可以蓋辦公大樓
住宅區可以蓋住家及店面
工業區能蓋廠房跟辦公
所以這些分區直接限制了房子的用途
所以再申請建照時圖說上會直接註明""做什麼用途""
比如說"辦公室""住家""店面""廠房""商場"........
使用執照核發時就依申請用途註明在上面

至於這些用途的房子能不能登記公司或做店面
就要看法規註明了

至於會載明的項目包括:
1.使用執照核發字號
2.起造人 (姓名地址)
3.設計人 (姓名 事務所)
4.監造人 (姓名 事務所)
5.承造人 (姓名 營造商)
6.建築地點 (門牌 地號)
7建築類別
8.構造種類
9.使用分區
10層棟戶數
11.開工日期
12.竣工日期
13.建築物用途及類別組
14.工程造價
15備註
16.該縣市所在地縣市印    縣市長名
17發照年月

附表一 
建築申請的詳細登載

附表二
起造人名錄

附表三
地號資料表


以上就是使用執照登載細項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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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林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